本是某大型网络公司的高管,30岁出头的张某某在同事眼中不仅能力强、收入高,口碑和人缘也都被大家认可。可去年6月15日,一位私下借钱给张某某的同事却突然联系不到他,同事间相互打听商议得知,张某某已陆续向66名同事借款,涉案金额共计1300余万元。2022年12月,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2021年6月,张某某在某网址下载了一款所谓的“投资理财”APP。起初,他在该平台赌赢过几次,浮盈约十几万元,眼看利润丰厚,张某某便在三个月时间内持续追加投入,投入自有资金100余万元以及从网贷平台上借来的80余万元,不过投入重金后,张某某此前的好运昙花一现,不久便输光了账户内所有资金。
为了偿还网贷,张某某以购买学区房资金周转不畅为由开始向下属借钱。被害人陈某某回忆,“工作日他把我单独叫到会议室,谈好工作后说自己买了个学区房需要资金周转,问我能不能江湖救急。想着他是我的直属领导,当时我也就没有拒绝他。”张某某一边向同事借钱,一边又将借来的钱源源不断投入赌博网站,自以为以小博大很快就能回本,没想到很快输个精光。于是,张某某为了筹措赌资,又编造了购买房产、承包政府工程等理由,向更多同事张口借钱。面对一些经济状况不好的同事,急红了眼的张某某甚至直接要求他们在网贷平台申请额度,再将额度全额套现借给自己。为防止同事间交流导致自己四处借钱的事情败露,他在借钱时往往要求同事去公司的独立隔间单独接听电话,还以避免影响自己升职等各种理由,叮嘱同事替他保密。
张某某要求下属申请网贷套现借款
然而随着“雪球”越滚越大,张某某终于无力承受,眼看事情即将败露,最终选择失联来逃避巨额的债务。此时,借钱给他的同事们才惊觉,曾经的领导竟是穷途末路的赌徒,在张某某失联的第五天,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。2022年11月28日,本案移送审查起诉。
检察官审理认为,从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案发前,被告人张某某虚构借款投资、购买学区房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由,隐瞒真相,共计向本案66名被害人骗取钱款1300余万元,后将骗取钱款用于网络赌博等方面。被告人张某某实施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,数额特别巨大,涉嫌诈骗罪。最终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在办案过程中,检察官对十本厚厚的卷宗进行了仔细的审阅,其中大部分都是66名被害人的报案材料、交易流水等证据。检察官梳理后发现,有相当一部分被害人都是从同一网贷平台贷款借钱给张某某,而该网贷平台与张某某就职的公司同属一个总公司,对于同一集团的员工有贷款利率优惠。在张某某向同事骗取赌资的数月中,张某某及其身边的同事短时间内频繁在该网贷平台贷款,这虽然是个案,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,于是结案后,普陀区检察院延伸监督职能,做好溯源治理,向张某某就职公司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企业对旗下金融平台强化审核监管,加强风险提示;加大对员工的普法宣传及警示教育,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;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爱,及时引导纠偏。
来源:上海普陀